各相关教学单位:
各单位行政部分搬入基础实验楼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各相关单位在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序进行实验室搬迁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各自实验室的特点,统筹好时间节点和搬迁进度,并制定搬迁工作计划。请于9月16日前将搬迁工作计划纸质版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综合楼735室),电子版协同至白旭峰处。
联系人:白旭峰
联系电话:88028396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