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防止传销进校园及防范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把宣传教育作为防止传销进校园及防范溺水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要在近期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专题教育,通过班会、微信、微博、宣传栏等载体,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教育工作,提升学生拒绝传销和防范溺水的安全意识及能力。
二、加强协调,周密组织。各院(系)要结合防止传销进校园和防范溺水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总结,及时反馈。各院(系)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本院(系)在防止传销进校园及防范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值班值宿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