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代教师风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党中央号召,广泛宣传和展现新时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凸现的良好形象,弘扬师道尊严,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教师风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3号)要求,学校现面向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征集新时代教师风采公益广告作品,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所征集作品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各类优秀教师群体或个人形象的公益广告。
二、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通过拍摄教师主题公益广告,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大爱精神和可贵品质。
2.感染力强。或气势磅礴,以“铸造大国良师,助力民族复兴”为主题,充分展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教师作为中华民族“梦之队”筑梦人的光辉形象;或唯美大气,展示教师心灵之美、形象之美、职业之美,体现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或内容翔实,以教师的工作事迹、生活故事为主要创作内容,真实、亲切、生动、感人。
3.创意新颖。公益广告以视频为展示形式,创作内容要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
三、格式规范
公益广告录制规范建议如下:
1.文件格式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1920*1080),视频码率25Mbps,音频采样率48000Hz,音频码率128Kbps。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音频分轨版本)。
2.每段公益广告一般不超过3分钟。
四、鼓励措施
教育部在网页上公布入围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展示。经专家遴选,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批优胜作品,给予每件1万元的鼓励支持。对入围作品、优胜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提交,使用权、修改权归主办方所有。
2.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可自行创作、拍摄、编辑合成(可请人表演、配音)。
4.本次征集活动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办,中国教育电视台承办,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支持。征集活动成立组委会。
请各部门和广大师生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制作的广告作品报送至人事处1007办公室,学校组织评选后择优进行推荐。
联 系 人:周楠
联系电话:88028474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