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根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黑安办发[2021]5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和科研副院长(副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教学授课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1年6月16日下午13:50 三、培训地点 安全知识讲座:A区报告厅 消防演练:教学实验楼门前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筑牢安全发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消防设备操作技能。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15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协同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李欢,参加培训人员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联 系 人:白旭峰 刘兴军 联系电话:88028396 88628322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保卫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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