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校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和阶段性成果,将影响到学校发展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清零”。请根据2019—2020年度校内巡察反馈情况,于3月26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整改台账及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台账及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的纸质版需要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学办公楼915办公室,电子版请协同纪委办公室孙刚(联系电话:13946092503)。
纪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