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现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示》(黑纪监风函[2019]19号)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示>的通知》(驻教纪发[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办公协同)
纪检监察处
2019年4月30日